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《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视力残疾人持视力残疾人证,导盲大工作证可以携带导盲大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。条例颁布当天,盲人钢琴调音师陈燕和她的导盲大,开启了她们的出行。为了错开早高峰,尽量避免导盲犬打扰到别人,陈燕特意选择在10点从后出发。
进入地铁后,陈燕和她的导盲犬在地铁工作人员的引导下,顺利通过了安检。此后,在地铁工作人员的培同下,陈燕和她的导盲犬乘坐电梯,来到地铁车厢侯车处。一路上,地铁车厢里的乘客对于导盲犬的出现,并没有表现出惊讶,导盲犬也乖乖地趴在陈燕的脚下。
经过大约10分钟的车程,陈燕抵达车站。从上车、到站、下车,陈燕的出行可以说一路顺利。